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。 圖書借閱服務 - 龍華科技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暨職涯發展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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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借閱服務

 

本中心有生活心理、諮商輔導等相關雜誌、書籍、錄音帶、錄影 帶等資源,可供參考借閱。

借閱規則如下

  1. 本中心圖書係採開架式閱覽,教職員工生可自行選取欲借圖書、影片教材,向行政助理或工讀生辦理借閱手續。
  2. 本中心所購置之牌卡,以本中心從事學生輔導工作為主要用途。如其他單位需借用,須符合以下條件:
    • 借閱上限視諮商中心牌卡數量而定。
    • 作為本校教師、諮商輔導與職涯相關課程或活動使用。
  3. 借閱資格:
    • 圖書與影片:本校教職員、學生與專兼任輔導人員。
    • 牌卡:專兼任輔導人員、職涯活動之授課老師。
  4. 借閱方式:
    • 圖書與影片:諮商中心圖書每人一次可借閱二本圖書及一部影片,需填借閱登記表,完成借閱程序後始可將書籍與影片攜出。
    • 牌卡:請持證件(註:證件需為有照片之證件,如身分證、健保卡、學生證等)至諮商中心向行政助理或心理師辦理借用,需填借閱登記表,
    • 完成借閱程序後始可將牌卡攜出,歸還時使得取回抵押之證件。
  5. 借閱期限:
    • 圖書與影片:自借閱日起,每次限借閱14天。借用期滿,得續借以一次為限。
    • 牌卡:自借閱日起,於14日內(含當日)歸還完畢,不得續借。
  6. 逾期罰則:圖書、影片與牌卡借閱逾期3天以上歸還者,停止借閱權一個月。
  7. 賠償規則:上述物品於外借期間,若有弄污、損壞、遺失至不堪使用之情形,購買原書籍、影片教材賠償。
  8. 凡教職員離職、出國進修、停聘或兼任心理師不續聘者;學生畢業、退學、休學者,其所借之資料均需於寒暑假前或離校前悉數歸還。
  9. 附則:圖書、影片與牌卡資料之使用,應遵守著作權法、智慧財產權之規定未經其授權,勿私自拷貝、施測、挪作他用、佔有、改編或修改。如有違法,借用者將自行負擔法律責任。
  10. 本規則經學生輔導工作暨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通過,陳請學務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  11. 借閱圖書&影片&牌卡目錄(另開新視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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