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衛生福利部辦理第11屆紫絲帶講獎徵選辦法及相關文件
發布日期 :
2025-04-21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5-04-21
主 旨: 函轉衛生福利部辦理第11屆紫絲帶講獎徵選辦法及相關文件,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3日止,請周知所屬人員踴躍報名參加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4月16日衛部護字第1141460216號函辦理。
二、 依旨揭徵件辦法規定,公私立大專校院由本部辦理初審(報名資料逕寄本部),國立暨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報名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收件並辦理初審,上開學校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請於本(114)年5月1日前送達本部或國教署,以利本部及國教署分別完成初審後,於114年5月13日前擇優將報名文件、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(網址:https://11praward.tw/)。
三、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(市)政府所屬學校之辦理性別暴力防治或保護服務工作表現傑出者,則請併由當地家庭暴力及(暨)性侵害防治中心(社會局/處)辦理初選後上傳薦送名單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4月16日衛部護字第1141460216號函辦理。
二、 依旨揭徵件辦法規定,公私立大專校院由本部辦理初審(報名資料逕寄本部),國立暨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報名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收件並辦理初審,上開學校之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請於本(114)年5月1日前送達本部或國教署,以利本部及國教署分別完成初審後,於114年5月13日前擇優將報名文件、證明文件及相關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(網址:https://11praward.tw/)。
三、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(市)政府所屬學校之辦理性別暴力防治或保護服務工作表現傑出者,則請併由當地家庭暴力及(暨)性侵害防治中心(社會局/處)辦理初選後上傳薦送名單。
承辦單位:
諮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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